[摘要]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把握最佳时机是关键,准确定性是前提,严格适法是底线,消除矛盾因由是根本,及时披露信息是法宝。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特征;处置策略
近年来,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规模不断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认真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特征,了解其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找出因应之策,对于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征
1 参与主体的群体性。每一起群体性事件都是由众多利益要求相同或相似的群众聚众参与的,这是群体性事件的最基本特征。从规模上看,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人数呈上升趋势。事件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呈多元化。主要涉及农村、厂矿企业、大学、社区、金融、证券等众多行业和领域。
2 事件发生的组织性。现阶段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都经过一定的酝酿过程,多是有领导、有组织的,其聚散进退均受组织者和骨干人员的控制和影响。尤其是那些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的群体性事件、事先都经过了周密策划,组织化程度很高,甚至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活动,有的还集体上访,聘请了律师,寻求媒体支持。个别地方甚至成立非法组织与政府对抗。
3 事件表现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从矛盾激化到事件爆发时间较短,表现出很强的突发性。这种突发性表现在事件是否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以何种方式发生,规模多大、程度如何等,人们都难以完全预测。事件爆发后,大量利益相关者迅速聚集,来势迅猛。表面看来似乎无规律可循,有很大的随意性。但事实上,许多群体性事件属于“能量积聚型”,当能量积累超过所能承受的临界点后才突然释放出来,从酝酿到发生都有一个过程,有各种苗头和征兆。如果地方政府和部门保持高度的警觉,是可以预警和防范的。
4 事件发展的变异性。受某些外界因素的影响,事件易在参加人数、对抗性、影响范围、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生变异,甚至发展成为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外界因素主要有: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组织、敌对分子及其他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破坏;二是事件的组织者偷梁换柱,借题发挥,制造事端:三是政府或有关部门没有找到事件的症结,定性不准,处理不及时,或者滥用强制性手段,干预不当,导致矛盾激化。
5 事件结果的危害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多、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会影响到地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一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地区关系、民族关系,甚至影响到人们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利于正常利益诉求机制和社会调节机制的形成:二是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和发展;三是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事件不仅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需开支大量的处置和防治费用。严重的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策略
1 把握最佳时机是关键。群体性事件发生初期。大多为个案,目标比较单一,发生的因由比较偶然,如果没有某种因素的催化,一般不会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在事件爆发前,地方党委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掌握着工作的主动权,如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往往能够防范。尤其是在事件没有发生质变之前,利用政府的权威果断处理,对于尽快平息事态更为有利。如果在酝酿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能及时解决源头性的个案问题。一般可以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予以消除。纵观近两年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大都是个案引发的矛盾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处理结果得不到当事人的认可,从而不断累积起周围相关人群新的不满,加剧对立情绪,进而演变为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由此可见,如果在个案引发矛盾之初,当地政府和部门果断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就能赢得处理先机,遏制其蔓延为大面积的社会问题。
2 准确定性是前提。在当今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激进表现形式。不同的群体性事件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规模,有些属于非对抗性矛盾,有些是对抗性矛盾。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迅速查清基本事实,判明事件的性质,分清不同的情势,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有些个案发生是偶然的,但当事人的遭遇触及了社会的某种敏感神经,遇到了具有相同或相似背景经历的不特定群体的同情和支持,个别问题就会演变为普遍问题。这种由社会大众自发形成,针对具体的个案及当事人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或涉及民生利益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非对抗性矛盾,要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要求,采取教育疏导、分化和针对性解决实质问题等方法平息。凡是由敌对集团借题发挥而制造的打砸抢烧行为,往往属于对抗性矛盾,必须坚决果断地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和升级。所以,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作为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首先必须冷静分析、准确定性,坚决果断地处理涉案的突出问题(包括领导干部的责任问题),迅速控制事态,为后续处理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