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开始起执行。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就不得在以后期间转回。原来作为利润调解手段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未来将不能再使用,因此上市公司很有可能利用2006年这一最后的机会,通过大量转回减值准备来提取“储蓄”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的以往利润。为此本文通过实证的方法来验证上市公司是否在2006年大幅度转回了资产减值准备,希望以此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中国上市公司确实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盈余管理。
本文首先通过对1152家样本公司进行了描述统计,然后利用t分布检验来验证2005年和2006年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接着对样本进行了调整,以剔除上市公司2005年前大幅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本次研究的影响,并再次进行相关的统计描述和t分布检验。最后本文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2007年以后无法再转回的几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单独的描述统计与检验,并验证了我们的假设。
本次研究的结果表明新准则的实施确实加强了上市公司在2006年转回减值准备的动机。但是新准则规定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使得总体均值的检验结果对假设的支持并不充分。但如果对样本进行区分和调整,统计结果则表明上市公司在2006年确实突击转回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盈余管理
目 录
一、 研究背景 1
二、 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 2
(一)文献回顾 2
(二)研究假设 4
三、 研究方法与样本选取 4
(一)研究方法 4
(二)样本选取 6
四、 实证结果 8
(一)样本描述 8
(二)两个匹配样本的均值比较 10
(三)调整后匹配样本的均值比较 11
(四)今后不可转回资产的减值准备的均值比较 13
五、 结论与启示 15
参 考 文 献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