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内容提要:姜夔的文艺思想以"中和"为核心,诗论与书论重在"中",乐论重在"和"。《诗说》标举四要素,重艺术辩证法,倡以性节情,皆为"中道"的体现。《续书谱》以唐人过于"应规入矩",就字之结体、用笔用墨,发其合于"中道"的技巧论。《大乐议》本"乐与政通"精神,针对大乐失"和"而提出复雅之见。其《歌曲》感情中正平和,艺术手法兼容调和,作为音乐文学,在音阶音律、节奏安排、旋律进行、曲式结构、字声结合上,融雅乐、清乐、燕乐为一体,曲辞相谐,雅俗相兼。
姜夔在宋代颇得"襟怀洒落,如晋宋间人"的称誉,其气貌风神与名士派头,也确给人以《世说》中人之想。然而,他的文艺思想却决非在儒家界外,"中和"正是此中核心。
一
姜夔的中和思想,与其虽身在文苑却颇多儒林传统有关,所学、从游也给了他一定影响,"待制朱公(按指朱熹)既爱其文,又爱其深于礼乐"①,即可见之。"中和"既可分言,又可统称,而论姜夔的文艺思想,其诗论与书论侧重在"中",乐论侧重在"和"。《白石道人诗说》开宗明义论诗之要素:
大凡诗,自有气象、体面、血脉、韵度。气象欲其浑厚,其失也俗;体面欲其宏大,其失也狂;血脉欲其贯穿,其失也露;韵度欲其飘逸,其失也轻②。
血脉、体面为形之所恃、所系,前者蕴于内,后者见于外;气象、韵度为神之所示、所现,前者偏于刚,后者偏于柔。姜夔不仅提出了四要素,而且分别树立了它们的标准,而所欲之浑厚、宏大、贯穿、飘逸,及与之相对的俗、狂、露、轻四失之相诫,其背后就体现出崇尚"中道"的精神。这四个要素须凭借作为创作主体的诗人去努力致之,《诗说》认为:
雕刻伤气,敷衍露骨。若鄙而不精巧,是不雕刻之过;拙而无委曲,是不敷衍之过。
显然,诗人作诗,不能过于雕刻,"过"则伤气;倘全然不雕刻,则沦为"鄙而不精巧",这就是"不及"所致。同样,敷衍而"过",则有"露骨"之弊;敷衍之"不及",则"拙而无委曲"。毋过毋不及,就是得其"中",作诗倘能行中道,就能精巧而不入于雕刻,委曲而不流为敷衍,不鄙不拙,恰到好处。
《诗说》的创作论,人们多看到贯串其间的艺术辩证法,其实,辩证是由事物之一端看另一端,对立统一,正反相形,其最终精神实质仍在于取乎"中":
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
难说处一语而尽,易说处莫便放过;僻事实用,熟事虚用。
学有余而约以用之,善用事者也;意有余而约以尽之,善措辞者也。
若句中无余字,篇中无长语,非善之善者也;句中有余味,篇中有余意,善之善者也。
自"诗言志"的古训起,诗歌创作就被看作是抒发怀抱、情感之举。自《小雅·节南山》的"家父作诵,以究王眃"、《小雅·四月》的"君子作歌,维以告哀"以来,经荀子"天下不治,请陈眅诗"(《荀子·赋》),司马迁"《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作为也",直至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欧阳修的"穷而后工"说的诸多理论阐发,使我国诗歌形成了一个"讽"、"怨"、"愤"的创作传统。但是,由于孔子在肯定诗"可以怨"的同时,又称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无邪"即"归于正"③,"思虑悖礼违义之事为邪念。邪念者,过而不正者也。……思之疑于邪者,谓其有余而过于中正,……凡七情之过中皆得谓之邪思,非必专指郑卫之淫邪也"〖HT5"SS〗④。"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意即"言其和"⑤。
姜夔生活的年代,朱熹已集理学之大成,但朱熹并非似二程之诋讥诗文之妨事害道,而以很大的兴趣关注文艺,从而也影响了姜夔。程颐只是称道儒家的圣人孔子之言"自是有温润含蓄气象"⑥,朱熹则有针对性地将孔子关于"文"、"质"之说用于评文,批评"辞胜理,文胜质,有轻扬诡异之态,而无沉潜温厚之风"⑦。他在《诗集传》中,更是明确地以"得其性情之正,声气之和"来解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姜夔在《诗说》中也就性情言诗,批判情之过甚,倡中正平和,重复了古老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