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题名 Legislative Perfection on the Advance Notice Registration System of the Real Estale 关键词 不动产; 预告登记; 完善; 英文关键词 Realty; Advance notice Registration; Perfection; 中文摘要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弥补了该项制度在我国立法的空白,但由于该制度自身存在着诸多不足,我国《物权法》对预告登记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中缺乏可操作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办法》虽对其做了完善和细化,但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总结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立法完善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现状。其次总结了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1.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2.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3.预告登记发生条件的局限性;4.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过窄;5.预告登记效力规定的不明确和有限性;6.预告登记的涂销不完善;7.缺少预告登记的推进制度;8.缺少抗辩权的规定;9.缺少预告登记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部分为国外立法与实践的经验总结。分别介绍了德国、瑞士、日本的预告登记制度的规定。介绍了德国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发生条件、效力及登记义务人享有的抗辩权;... 英文摘要 The realty advance notice registration system is enacted be in Real Right Law in the first time in the form of legislation, which make up for the room in our legislation. But owing 论文摘要 4-6 Abstract 6-7 引言 9-10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10-16 (一) 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现状 10-11 (二) 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16 二、国外立法与实践的经验总结 16-23 (一) 德国的预告登记制度 16-19 (二) 瑞士的预告登记制度 19 (三) 日本的假登记制度 19-23 三、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23-34 (一)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与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 23-24 (二) 增加预告登记的发生条件与扩大预告登记的范围 24-27 (三) 扩大并明确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 27-30 (四) 完善预告登记的涂销与推进制度 30-32 (五) 增加预告登记义务人享有的抗辩权 32 (六) 完善预告登记的信息公开制度 32-34 结语 34-35 参考文献 35-37 注释 37-40 |